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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税来了,“重拳”整治污染性企业 金属冶炼、化工等企业
发布时间:2017-08-17 浏览量:1365
2016年12月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“环境保护税法”。作为我国第一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,“环境保护税法”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。环保税开征后,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。
据悉,此次开征环境保护税,征税对象和范围与现行排污费基本相同,明确征税范围为直接向环境排放的大气、水、固体和噪声等污染物。环保税按照重点监控(排污)纳税人和非重点监控(排污)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。其中,火电,钢铁,水泥,电解铝,煤炭,冶金,建材,采矿,化工,石化,制药,轻工(酿酒,造纸,发酵,制糖,植物油加工),纺织,制革等14个行业为重点监控纳税对象。
以现行排污费收费标准为基础,设置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标准。如大气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.2-12元;水污染物税额为每污染当量1.4-14元;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,税额为每吨5-1000元; 噪声按超标分贝数,税额为每月350-11200元。
据行业人士分析:以年产值5000万元为基准的中型化工企业为例:
每年度需缴纳大气污染物税额,累计约6-12万元;
需缴纳水污染物税额,累计约8-15万元;
需缴纳锯末,粉尘,化工垃圾,等固体废物税额,累计约15-30万元;
需缴纳噪声税额,累计约为每月5000-2万元。
综上所述,一家中型化工生产企业的年度环保税额,应该在30-70万元。